■金元浦(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创意产业集聚区或孵化器在推动创意产业发展,催生高新文化创意企业创业,打造产业集群,甚至在就业人数等方面均有重要功能和特征。
创意产业集聚区具有聚合、丛集和融合、交汇功能。创意产业的各个部门在总体上可能有很大差别,但每一部类内却有着共同或相近的属性。比如都生产同一类产 品或相关产品;共同分享同一市场,采用大致相近的销售方式、渠道;产业上游的资源需求相同;智力及人力支持的群体相同或相近,科技理念与技术支持相同或相 近。基于此,产业集聚区构成了共同的产业运行链条。在产业内,企业之间互动;产业外,企业可以结盟,共同对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时,产业集群因享有地理 上的优势而有可能获得更便捷有机的发展。如在香港,出版、广告与媒体公司多位于铜锣湾、测鱼涌和北角。
以地理方式实体构建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毕竟受到各种条件如地域分割、传统格局、资源配置、利润预期等限制,很难达到理想的要素构建和产业配置。本身这一过 程也是一个市场选择的过程,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特别是企业家、投资者对创意产业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前景的预期还不乐观。
创意产业的根本观念是通过“越界”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通过越界,寻找新的增长点,推动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且通过在全社会推动创造性发展,来促进社会机制的改革创新。而从发展来看,数字化高端融合是创意产业集聚区的高级形态和未来发展趋势。
“创意产业”这一新行业的出现往往意味着对过去行业经营方式的反思与突破。反映了对旧行业的理论范式、现有机制、政策趋向和实际运作的调整或反拨。创意 产业的兴起一方面是对现有产业的机制、政策和运作的总结,是对其缺乏创造性的批评,另一方面也开启了新的发展的广阔视域。
建设一个高效务实快速稳步发展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或孵化器,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这些基础包括6个方面:
第一,建立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必须拥有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政策支持和高效的协调机制。这包括法律(经济法、市场法、版权法等)制度、金融结构、对外的 国际承诺,为社会文化和知识资源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诚信、互惠、合作、富于功效的良好的社会网络。第二,提供良好的文化、艺术创意的资源,对创 意、艺术、艺术教育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文化标准和文化价值的推崇。第三,市场网络发挥集聚效应,培育创意企业群体,打造并完善创意产业链,形成新的产业 发展群落。第四,高技术的基础设施支持,相互接驳的产业链条,打破原有行业界限的重组场域。第五,完善有效的投融资支持,吸引富有实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基金 和风险基金支持。第六,吸引创意产业人才的文化氛围、城市风格和舒适自然的生活配套区域。